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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并網電能質量測量設備要求和檢測步驟

        2015-12-25 11:29:12 點擊:4201

        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并網電能質量測量設備要求和檢測步驟

         

        1.電能質量測量設備要求
        1)對依據GB/T 29319-2012《光伏發電系統接入配電網技術規定》開展的電能質量測試,測試測量設備包括電壓互感器、電流互感器和數據采集裝置等。測量設備準確度的最低要求,數據采集裝置通道帶寬應不小于10MHz。
        電能質量測量裝置應符合GB/T17626. 30的要求,測量裝置的閃變算法應符合GB/T 17626. 15的要求。
        (2)對依據Q/GDW 617《光伏電站接入電網技術規定》和Q/GDW 618《光伏電站接入電網測試規程》開展的電能質量測試,電能質量測試裝置應滿足GB 19862、DL/T1028的技術要求,并符合IEC 61000-4-30 Class A測量精度要求。
        2.電能質量檢測步驟
        (1)電網條件。
        光伏發電系統停止運行時,并網點處相關技術指標應符合下列要求:
        1)電壓諧波總畸變率在10min內測得的方均根值應滿足GB/T 14549的規定;
        2)電網頻率10s測量平均值的偏差應滿足GB/T 15945的規定;
        3)電網電壓10min方均根值的偏差應滿足GB/T 12325的規定;
        4)電網電壓三相不平衡度應滿足GB/T 15543的規定。
        (2)三相不平衡度檢測。
        1)三相電壓不平衡度檢測步驟如下:
        a)在光伏發電系統公共連接點處接入電能質量測量裝置;
        b)運行光伏發電系統,從光伏發電系統持續正常運行的最小功率開始,以10%的光伏發電站所配逆變器總額定功率為一個區間,每個區間內連續測量10min,從區間開始按每3s時段計算方均根值,共計算200個3s時段方均根植;
        c)分別記錄其負序電壓不平衡度測重量值的95%概率大值以及所有測量值中的最大值;
        d)重復測量1次。
        注:最后一個區間的終點取測量日光伏發電系統持續正常運行的最大功率。
        2)三相電流不平衡度檢測。
        宜同時測量子相電流不平衡度,方法參照三相電壓不平衡度檢測。
        (3)閃變。
        在光伏發電系統公共連接點處接入電能質量測量裝置,測量電壓和電流的截止頻率應不小于400Hz。從光伏發電系統持續正常運行的最小功率開始,以10%的光伏發電系統配逆變器總額定功率為一個區間,每個區間內分別測量2次10min短時閃變值Psto光伏發電系統的長時閃變值應通過短時閃變值Pst計算,檢測方法應滿足GB/T 12326的要求。
        注:最后一個區間的終點取測量日光伏發電系統持續正常運行的最大功率。
        (4)諧波、間諧波。